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应急消评〔2019〕20号关于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2019年7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19年第36号)(详见附件),对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等十三类消防产品(含部分火灾报警产品)取消强制性产品认证。为依法依规开展消防产品合格评定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坚决执行公告要求,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